医保服务
镇雄县县、乡住院报销
来源:时间:2018-07-19 11:29发布人:黄秋实浏览:
1.县、乡级报销比例及起付线(11个县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报销比例:乡级90%。县级80%(建档立卡贫困户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
(2)起付线:乡级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卫生院取消起付线),县级400元。
2.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仅限国家公立医院住院)
(1)州市级医院(除中医医院、精神内专科医院外)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50%(符合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报销比例报销比例70%)。
(2)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50%(符合转诊转院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报销比例为70%)。
(3)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3.单病种报销
(1)生育医疗待遇:统筹区内顺产包干1500元;剖宫产包干支付:县级2400元、乡级1800元;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支付:顺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
(2)光明工程:患有白内障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施行复明手术,按照1800元/例限价,政策范围内100%报销。
4.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铺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20项康复项目: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5.住院封顶线
基本医疗保险全年住院封顶线为15万元。
6.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医疗费报销所需材料:
(1)报销地点: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乡镇合管办)。
(2)需要的资料:
①医疗专用结算票据原件(发票)。
②医疗费用清单。
③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其中之一)。
④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⑤患者本人或同一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仅限镇雄县内农村信用社开户或全国开户的建行及农行银行卡)。
⑥医疗证或医保卡。
咨询联系电话:0870-3120162